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5月至6月集中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0日--6月10日。
二、参加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各学院通过举办主题班会、主题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活动形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活动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同时引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电子载体进行广泛宣传。
要重点抓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以及每年5月份的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四、注意事项
1、活动形式
第1、2类活动为必选项目,各学院需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形式的活动;第3、4、5类活动,各学院需在每类活动中至少选择一种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备注栏中的宣传活动次数必须填写。
2、活动参与度
本次诚信教育活动,各学院学生参与总数需达本学院总人数的70%;各学院选择组织开展的每类活动形式的开展次数应不少于1次;本次活动不限于学院内部,鼓励跨院联合开展。
3、亮点及成效
活动亮点及成效凝练不少于2点,文字描述不少于500字。
五、材料报送
6月10日前,各学院将《2024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电子档)、工作总结(电子档、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以PDF发送)以及附件支撑材料(电子档,如新闻、图片、视频等)、工作汇报PPT(电子档,限时六分钟)交至资助中心。
六、活动奖励
学生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二级学院开展工作进行总结,评比产生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分别予以4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作为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当年11月20日之前用完,逾期结余经费,学生处予以收回。
七、评比标准
1、材料报送及时、准确、规范,10分。
2、学生参与度高,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成效显著,60分。
3、现场PPT汇报,30分。
学生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