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引导学生努力进取,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比、评优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按时完成。
一、评优项目、比例及奖励额度:
(一)2021级学生评优工作(在学工系统完成)
1、三好学生: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进行评选。其中,二级学院学生干部经所在学院考核测评后按15%的比例增加到相关班级评选;校团委会、学生会、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及学生公寓楼层长的评比评优工作在本组织内进行。
3、奖学金:具体按《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级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进行评选。
4、先进班集体:具体参照《学生手册》中(2021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奖励制度》,并结合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班级出勤情况、宿舍卫生情况、参与义务劳动情况、班主任进宿舍情况和参与社团活动情况开展评选。各学院按班级数10%比例推荐先进班集体,奖励金额:300元/班每学期。
(二)2022、2023级学生评优工作(在五育系统完成)
2022、2023级学生评优工作包含五好学生、奖学金、文明班级,具体评比规则参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2022级2023级学生评比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修改稿)》。
二、评比工作其他说明及相关要求:
1、参评对象: 2021、2022、2023级在籍学生。
2、评比工作依据:学院(班级)学生日常管理考核结果、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参与情况(见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登记证)、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办法(结果)、学生奖学金评比奖励办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奖励制度。
3、评比工作中,请各学院、班级严格对照有关考评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凡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中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个人项目的评比评优。
5、评比工作进度及要求:
(1)2024年3月10日之前(3月11日,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自动关闭),各班级完成21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工作,提交学院审核。22、23级评优工作在五育系统完成,待3月10日五育各项赋分结束后立即启动。
(2)3月11日至17日,各学院须指导各班级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评比评优工作,审核各班级报评结果,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3月18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3月25日将最终结果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汇总、抽查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如发现有异议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评比资格(不再补报),同时要求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作情况说明。
6、在学校审批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学院要召开学期总结表彰大会,按规定做好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7、如有其他特殊或不详之处,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