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 Economics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禁烟禁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以倡导健康生活为导向,以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为目标,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学生禁烟禁酒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11 29 -12 9 日)

1.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由二级学院党总支牵头成立“禁烟禁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本学院开展工作,形成党总支书记亲自抓,党总支副书记直接抓,专兼职辅导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组织学习,提高认识。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各级各类涉及禁烟禁酒的文件精神,认识禁烟禁酒对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对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对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增强意识,严格自律,做一名遵纪守规的优秀学生。

3.组织动员,制定方案。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禁烟禁酒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各类学生组织骨干、学生志愿者、班团委和舍长等学生干部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督查汇报制度。

全校党员教职工、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积极履行劝导职责,发现学生抽烟、饮酒现象要及时制止。保卫处组织校卫队、学工部(处)组织学生党员先锋队、团委组织志愿者在全校范围内(除学生公寓)开展禁烟禁酒专项巡查。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全校开展以“文明习惯养成”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传达学校禁烟禁酒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引导学生健康生活;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禁烟禁酒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将禁烟禁酒要求传达到每位同学,做到个个知政策,人人守纪律。

(二)自查整改阶段(12 10 -12 16 日)

1.自查自纠,排除隐患。二级学院和班级在“禁烟禁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分层面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隐患工作,排查要全面、深入、彻底。各班级要开展专项摸排,对曾有抽烟饮酒习惯的重点人要汇总登记,重点关注,务必一对一谈话,做好思想引导工作,谈话记录交学院学工办备案备查。专兼职辅导员是各宿舍内部禁烟禁酒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在每个宿舍建立迅速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所带班级宿舍涉酒涉烟情况,按要求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谈话,第一时间处理各级检查人员、值班人员、物业人员反馈的情况。二级学院或班级排查出有吸烟饮酒陋习的同学,要对照“五育并举”工作清单中“D-3-2力行—持续推进班级禁烟控酒行动”项目班级赋分办法,学生干部或党(团)员扣 2 /次,其他学生扣 1 /次。发现学生校内酗酒或酗酒后返校,专兼职辅导员本人或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置陪同,直至醒酒,确保学生自身安全和不影响他人。

二级学院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务必深入本学院宿舍、班级排查,遇见隐患性、苗头性问题(抽烟、饮酒、冬季防火、大功率电器等),二级学院要及时处理,将危险及时扼杀在萌芽状态,并将排查情况形成周报,于每周五 17:30 前报送学生处。二级学院要将排查结果运用到辅导员“履职尽责”考核中,班级因吸烟饮酒在“五育并举”工作清单中的“D-3-2 力行—持续推进班级禁烟控酒行动”项目反向积分累计达到 10 分,当年辅导员“履职尽责”考核不得评优,导致严重后果的,当年辅导员“履职尽责”考核定为不合格。

2.激励有效,惩处有力。对在禁烟禁酒专项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要予以肯定,可以设置专项表彰,纳入评比评优,并在“五育并举”工作清单中的“L-3-2 奉献”中加分(参加专项巡查满 2 小时加 1 分,满 4 小时加 2 分,满 6 小时加 3 分,满 8 小时以上加 4 分)。对于不遵纪守规、违反禁烟禁酒规定的学生要给予处分,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处分下达后,要根据《学生法纪与安全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由学生处、保卫处、团委成立警示教育工作组,每次指派专人旁听相关警示教育会议。

(三)专项督察阶段(12 17 - 长期)

学校成立禁烟禁酒专项督察工作小组,学校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负责学校禁烟禁酒工作的督查指导等工作,并根据学校禁烟禁酒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巡访,对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公布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措施。安排学校值班人员每日巡查,对校级巡查中发现的违反禁烟禁酒规定的学生将严肃处理,并扣除“五育并举”工作清单中的“D-2-3 守正”校级积分(给予记过处分扣 2 /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扣 4 /次)。公寓管理科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公寓楼长、层长等学生干部,每日检查学生公寓内部吸烟喝酒情况,并做好登记,及时反馈至二级学院公寓辅导员,同时按照相关流程作出处理。

二、管理要求

(一)对校内吸烟学生给予以下处理:

经查实在校内吸烟,二级学院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分,屡次违反从重处理;若因吸烟导致火情、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对饮酒学生给予以下处理:

经查实,校内饮酒或校外醉酒给予当事人记过及以上处分;酗酒或酒后滋事给予当事人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宿舍、班级有学生因饮酒吸烟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宿舍、班级本学期评优资格;学生因饮酒吸烟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其个人处分有效期内的评比评优、奖助学金、学费减免、推优入党等资格。全体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发挥带头禁烟禁酒的模范作用,中共预备党员违反禁烟禁酒规定,除上述处理外,视情节给予党内相应处分并延长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如是中共党员的,除上述处理外,给予党内相应处分;如是学生干部的,除上述处理外,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学校对学生违反禁烟禁酒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考核,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四)在学生“五育并举”评价体系中的运用

将禁烟禁酒专项工作纳入学生“五育并举”评价体系,根据学生在禁烟禁酒专项工作中的表现,确定对应项目(“五育并举”工作清单中 D-3-2“力行”)分值,运用于学生的综合评价,计入个人成长档案。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

2022 年 11 月 29 日

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禁烟禁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11.2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