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0〕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淮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生
二、参保时间: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筹措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暂定为180元(财务处代收),待淮安市最新收费标准出台后多退少补。
四、退保管理:
为避免重复参保,各二级学院需告知参保范围内的学生不要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村合作医保,如已有学生在校外参保缴费或拒不在校参保,需要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附件1),并将名单形成汇总(附件2)于11月23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明德楼10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完毕后联合财务处为其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五、注意事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认真负责地做好该项工作,告知学生医保参保的必要性,加强宣传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医保报销途径及流程。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