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0]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生
二、参保时间: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筹措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纳140元。(财务处代收)
四、退保管理:
为避免重复参保,各院系需告知参保范围内的学生不要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已有学生在校外参保缴费或拒不在校参保,需要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附件1),并将名单形成汇总(附件2)于11月2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明德楼102),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完毕后联合财务处为其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五、注意事项: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院系认真负责的做好该项工作,告知学生医保参保的必要性,加强宣传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医保报销途径及流程。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