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各院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执行学院师生素质提升十项主题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院学生健康成长,迎接省教育厅的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培育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学生心态和校园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苏教办学 [2015]5号)精神,经研究举办我院“第十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任性青春,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此次心理宣传月将从校级和二级学院两个层面开展活动。
校级活动:
1、千人户外团体心理训练2、专家心理讲座 3、心理游园会—知识问答
4、心理素质对抗赛5、心理情景剧比赛 6、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7、经典心理电影观摩 8、心理征文比赛9、一类学生素质拓展训练
院级活动:
1、每个院系承办一项校级活动,并自拟活动方案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稿报给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于老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各院系结合本院系实际,自行开展其他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逐渐形成具有院系特色的品牌项目。
3、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管领导和心理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加各项活动,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4、各院系要对本次活动月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活动的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以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同时将总结材料(纸质稿)于5月30日前报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S2-303)。
5、活动时间和地点要确定,学生处及心理咨询中心将有专人参加系里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效果进行评分。
6、活动月结束后,将对各系学生进行随机调查,了解并考核各院系活动在学生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活动总时间:5月1日—6月1日,具体安排参见活动计划
四、主办部门: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五、指导协作部门:学生处、各院系
六、考核与表彰
1、宣传月活动作为学院师生素质提升十项主题活动之“我阳光,我健康,我快乐”的主要项目,将按照学院师生素质提升十项主题活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
2、宣传月活动期间,将根据各院系组织和参加相关活动的总体情况,评选出“心理健康优秀团队”若干名;优秀个人若干名。
3、活动月闭幕式上,为活动中评出的先进集体、个人颁发奖状或证书。
七、相关要求与说明
1、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好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过程和总结并附上活动新闻报道的网址(活动新闻报道都要有“第十届“5.25”心理健康宣传月系列活动“等关键字)上报心理咨询中心。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由心理辅导员具体负责实施。
2、各院系活动要及时将新闻稿及各活动精选2张照片电子稿发给于志英老师。
3、各院系要对本次活动月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活动的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以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4、活动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1、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院级活动计划
附件2、大学生心理情景剧比赛活动计划
附件3、活动具体安排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