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了认真做好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2015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7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资格认定
1、我校江苏籍2013、2014级在校学生。
2、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诚实守信,承诺毕业后按时还款。
二、贷款额度确定
今年,我校按省政府确定的“应贷尽贷”原则,各院(系)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金额。要求各院(系)在确定学生申请贷款金额时,应严格控制在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标准之内,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三、贷款申请流程
1、凡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填写《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江苏财经
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并将基本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2、经过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资格认定,获得统一贷款申请审批表(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各院(系)可自行打印),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校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请贷款。
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在校生凭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家长(监护人)身份证进行申请。
五、申请贷款资格认定的时间
我校学生的贷款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25日,请各院(系)于5月25日之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通过资格审查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
六、贷款受理的时间
2015年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7月—8月期间。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附件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承诺书》
附件3:“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学生处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