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对象
我院2013级、2014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复查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复查工作细则,并成立班级、院(系)级复查工作小组开展复查工作。
2、班级复查小组负责对2014年9月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须取消其资格。因特殊情况需新申报的学生,班级复查小组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认定。
3、院(系)级复查工作组审核班级复查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复查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4、院(系)级认定复查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
三、复查要求
1、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一定要有计划、分层次、广泛地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及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诚心诚意为同学办实事,全面了解和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内容和特点,准确掌握各项资助措施的不同资助对象,资助内容,资助方式和政策导向。
2、各院(系)应由学生工作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各院(系)选定负责人。组织各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评选程序和要求,准确把握贫困生资助政策和学院文件精神。严格查处弄虚作假的申报行为。建立投诉和信访制度,广泛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助困资金用到每一个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