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 Economics

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制登记工作及开展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制登记工作及开展高校毕业生

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

为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实现实名制登记率100%、就业服务率100%、年末总体就业率90%以上的目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487号)、《人社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36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登记及就业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94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以及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协作,切实把工作任务明确落实到位,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教育、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纵向齐心协力、横向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和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服务月活动

各县(区)要按照人社部函〔2014136号通知要求,在9月份的一个月内,认真组织开展以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实名登记服务到人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确保实现全面登记、逐个联系、服务到位的活动目标。服务月期间,各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及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场所和各类招聘活动现场,广泛宣传就业服务月活动以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要高度重视现场招聘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事先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三、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实名制登记

省人社厅根据省教育部门反馈的信息,2014年江苏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52万人,其中有效信息为96760人。省人社厅通过省实名制信息系统按生源户籍将毕业生名单分配到我市6746人,按省厅《规范》要求,已通过系统将名单分配到各县(区),(2014届淮安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分配表附后)。各县(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抓紧接收名单并迅速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平台,通过主动上门或电话联系,对辖区内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登记。各县(区)要确保在928日前完成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调查登记信息录入省实名制信息系统,确保实现实名登记率100%

四、落实政策和服务措施,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对调查登记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的毕业生建档立册,制订一人一策的就业服务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实现就业服务率100%的目标。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要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及时按规定为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就业见习、代理维权等一系列专项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简化政策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最大效应。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确保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接受创业培训。积极组织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训或演练,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房租补贴、落户等扶持政策。对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与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政策扶持。

各地要将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等情况及时地录入省实名制信息系统。

五、严格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稳步推进,省、市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要逐级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及时准确掌握辖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县(区)认真填写《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并附活动书面总结于930日前一并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请县(区)在每月4日前,将本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主要措施和创新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永亮     

  话: 83612122   83612121(传真)

电子邮箱: hajy_sqfw@163.com

附件:12014届淮安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分配表》  

          2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99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99日印发

附件1

2014届淮安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分配表

 

地 区

人 数

性 别

市 直

53

27

26

清河区

630

311

319

清浦区

521

259

262

开发区

257

127

130

淮阴区

1188

591

597

淮安区

1325

652

673

涟水县

1180

588

592

金湖县

382

189

193

洪泽县

372

183

189

盱眙县

838

412

426

合 计

6746

3339

3407

 

附件2

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县):

工作内容

  

数 量

开展宣传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实名登记

登记人数(仅服务月期间)

 

其中2014届毕业生人数

 

提供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专场招聘会

专场招聘会次数

 

提供岗位信息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职业培训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