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文明宿舍”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加强省示范高职院建设,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文化发展建设、促进文化提升,创建文明、规范、整洁、优雅的宿舍环境,现对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道德风尚好,生活秩序好,文化建设好的宿舍进行评比,评比出校级“文明宿舍”。请各二级院(系)根据上学期自查的情况,于2014年12月3日(下周三)前将“文明宿舍”推荐名单送交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科,以备评比。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附后
学 生 处
2014年11月27日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办法参照《学生手册》中关于“文明宿舍”评比的奖励制度执行。
2.物业公司、院自管会有关部门的平时检查成绩占本次评选成绩的70%。
3.学生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院(系)上报的参评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的成绩占本次评选成绩的30%。(检查内容包括1.卫生、物品摆放10%;2.文化建设20%。)
4.综合两项检查成绩的总分为本次“文明宿舍”评比的最终结果。
5.如宿舍有变动则平时成绩按上学期检查,现场成绩按现住宿舍检查。
二、参评比例
1.各二级院(系)自主上报参评宿舍名单,名额不限。
2.学生处对上报的参评宿舍进行统评,学校实住男女生宿舍总数的各15%为本学期的校“文明宿舍”。
3.对应上学期实际住校男女生宿舍情况,按男女生宿舍比例评比出本校男女生“文明宿舍”。
三、参评条件
1.道德风尚好,生活秩序好,文化氛围浓。
2.宿舍的布置、卫生与纪律规范根据《学生手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十六条进行。
四、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评比
1.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
2.宿舍成员有夜不归宿现象。
3.宿舍成员有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4.宿舍成员在宿舍赌博、酗酒、抽烟、打架、不服从宿管员管理等现象。
五、评比的流程
1.各院(系)组织对本院(系)学生宿舍的自查报评,并把申报名单于12月3日前送交给学生处学生宿舍宿管理科。
2.学生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院(系)上报的参评宿舍进行检查和统计,最终确定学校实住学生宿舍总数的15%为本学期的校“文明宿舍”。
六、奖励办法
1.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发放“文明宿舍”锦旗,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学 生 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