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0]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淮政办发[201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校2012级、2013级、2014级在校生
二、参保时间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筹措资金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缴纳100元。(财务处已代收)
四、参保管理
1、为避免重复参保,各院系需告知参保范围内的学生不要在校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已有学生在校外参保缴费或拒不在校参保,需要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附件1),并将名单形成汇总(附件2)于
2、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请各院系认真负责的做好该项工作,告知学生医保参保的必要性,加强宣传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让学生及时了解医保报销途径及流程。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