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苏财院学〔2025〕22号)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于4月开展了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通过复核,有25名学生因学籍异动、家庭经济明显好转取消了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新增补了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2日。联系电话:0517-83858866(纪委)0517-83858850(学生处),邮箱:278001853@qq.com。
学生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