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名额推荐: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共7个。会计学院推荐6名,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参加统评。
2、“先进班集体”名额为3个。会计学院推荐3个班集体,其他学院各推荐1个班集体参加统评。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学校“九个一”活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三好学生。
3、各学院必须组织公开评选,被推荐学生所获票数要超过参与投票学生人数的2/3。
4、三好学生统评细则:一等奖学金加3分,二等奖学金加2分。奖学金积分累计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他校级以上获奖情况。
5、对所在宿舍卫生较差的参评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由公寓管理科考核)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标准以外,还必须是现任学生干部,连续任职须满1年,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或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3、有特殊贡献、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附上相关证明)优先推荐。
4、优秀学生干部统评细则:一等奖学金加3分,二等奖学金加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上述积分累计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他校级以上获奖情况。
5、对所在宿舍卫生较差的参评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具体由公寓管理科考核)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至少获得一次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3、先进班集体统评细则:(1)班集体获学校表彰加2分/次;(2)班集体获市级表彰加4分/次;(3)班集体获省级表彰加8分/次(不含2016年省级先进班集体);(4)以上表彰积分相同情况下,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宿舍卫生情况及班主任进宿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由公寓管理科考核)
4、班级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参评:1、班级宿舍存在严重违纪或宿舍卫生情况较差。2、班级主题班会上报不及时、开展情况较差或未开展。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相关要求:
1、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或班集体,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学生工作群共享)经班主任核实签字后,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在班级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评议审核,从中推评优秀的学生及班集体,注明评议意见并盖章,于
3、各学院要严肃对待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规范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力求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过时不报的,按无符合条件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推报。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