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 Economics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名额推荐: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共7个。会计学院推荐6名,金融学院推荐2名,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学生参加统评。

2、“先进班集体”名额为3个。会计学院推荐3个班集体,其他学院各推荐1个班集体参加统评。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与学校“九个一”活动。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三好学生。

3、各学院必须组织公开评选,被推荐学生所获票数要超过参与投票学生人数的2/3

4、三好学生统评细则(以下奖项获奖时间须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内):

1)、技能大赛加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15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1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优胜奖或江苏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加5分。(同一赛事不得累计加分,赛事等级由教务处认定)

2)、奖学金加分:一等奖学金加15/次。

3)、团省委表彰加分:“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加10分;“江苏省校园青春榜样”加10分。

5、对在公寓文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表现中表现较差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寓文明建设由公寓管理科考核,含公寓卫生较差、公寓违纪等情况;学生文明行为表现由学生科考核)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3条以外,还必须是现任学生干部,连续任职须满1年,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或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3、有特殊贡献、突出表现的学生干部(附上相关证明)优先推荐。

4、优秀学生干部统评细则:(以下奖项获奖时间须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内):

1)、团省委表彰加分:“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加20分;“江苏省校园青春榜样”加20分;“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0分。

2)、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学校自管会、团委会、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四会)主席(秘书长)加15分;二级学院四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12分;学校、二级学院四会副主席加10分;学校、二级学院四会委员(副部长以上级)、班级班长、团支书5分;学校、学院四会部门干事和班委成员3分。(如有兼职,按最高职务加分)

3)、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8/次。

4)、奖学金加分:一等奖学金加10/次。

5、对在公寓文明建设及学生文明行为表现中表现较差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寓文明建设由公寓管理科考核,含公寓卫生较差、公寓违纪等情况;学生文明行为表现由学生科考核)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至少获得一次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3、先进班集体统评细则:

1)表彰加分(占80%):班集体获学校表彰加2/次;班集体获市级表彰加4/次;班集体获省级表彰加8/次(不含2017年省级先进班集体)。

2)班集体先进事迹PPT汇报得分占20%

3)以上得分相同情况下,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班级宿舍卫生情况及班主任进宿舍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由公寓管理科考核)

4、班级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参评:1、班级宿舍存在严重违纪或宿舍卫生情况较差。2、班级主题班会上报不及时、开展情况较差或未开展。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相关要求:

1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或班集体,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学生工作群共享)经班主任核实签字后,报所在学院。

2学院在班级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评议审核,从中推评优秀的学生及班集体,注明评议意见并盖章,于328之前送至学生处(明德楼103室)。先进班集体须制作班级事迹材料PPT以备汇报(时间暂定为329)。

3、各学院要严肃对待本次评选、推荐工作。规范程序,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力求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请各二级学院按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过时不报,按无符合条件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推报。

                            

 

                                        学生处

                                    2018322